許久沒有在這邊留下片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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屋要賣了。
幾個星期,出出入入,人來人往,為要看看買的是甚麼。
每天出門,趕呀趕。搬東般西,是經紀教路:將雜物收起,要有空間感。
空間感是否多了我不知,麻煩感就是肯定的了。
昨天,電話響起,告訴你,有買家落offer,但必須面談。
說了半天,對方也不肯說offer是甚麼。只是指定一定要當晚面洽。
一天都不能改。
你聽見,直接的說,「我今晚要十點後才回家,要談,十點後你來吧。」
心想:「這是我們週一研經最早完結的時間罷!」
當你告訴我的時候,
我心想的,不是offer的問題。
我欣慰的,是你想也不想,要留待聚會結束後才談賣屋。
換轉,人家連飯不吃也要仆回去了。
嫌錢腥乎?
或者。
又或者,你真的相信,「尊重神的,神必尊重他」。
為了你,
我多謝我的神。
也多謝你,藉著對神的愛,表達對這家的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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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在,
屋是賣了。
而家仍在,
只因妳。
感動啊!
You’re moving? Any special reason? Any sharing?